巡回审判进乡村 解决赡养费纠纷
2024-11-20 17:06:4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王辉 | 作者:龚安妮 刘栓 蔡明政 | 点击量:726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龚安妮 刘栓 蔡明政)近日,永定区人民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妥善审结了 2 起赡养纠纷案件,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向群众传播法治观念和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在合作桥乡高万村,原告李某某的遭遇令人揪心。李某某育有四个子女,他们均已组建家庭,但李某某年事渐高且没有固定生活来源,其妻子又因眼部疾病需要长期服药,老两口仅靠微薄的基本养老金维持生计。因与子女产生矛盾,在赡养费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共识,村委会多次调解也未能缓解矛盾,无奈之下,李某某选择向法院起诉。

承办法官在知悉情况后,考虑到方便当事人诉讼和扩大赡养法律知识宣传的需要,决定开展巡回审判。庭审之前,法官深入李某某家详细了解情况,发现主要是儿子存在不愿履行赡养义务的问题。在庭审过程中,法官认真耐心地听取各方意见,围绕案件焦点积极沟通,并从情理和法理等多个角度深入阐明赡养义务的重要意义。同时,法院还邀请当地德高望重的村民参与调解,从亲情维系和家庭和谐的层面劝说李某某的大女儿。最终,法官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四个子女按月支付老人赡养费。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说法,向被告和旁听群众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大力倡导弘扬传统美德,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合作桥乡人大代表黄涛更是希望法院能够开展更多类似的现场庭审活动,进一步提升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

​而在天门山镇供电所院内,九旬老人代奶奶的赡养问题也得到了公正的解决。代奶奶育有四个子女,长期以来一直跟随大儿子胡某生活,然而胡某身患多种疾病,独自承担赡养义务困难重重,代奶奶遂向法院起诉,希望其他子女共同履行赡养责任。法院受理案件后,先后两次上门沟通协调,但均未能成功。为了尽快减轻老人的负担、方便诉讼过程并加强普法宣传,11 月 19 日,法官在镇上开展巡回审判。庭审当天,镇政府工作人员和众多村民前来旁听。法官在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后,当庭向被告详细释法明理,强调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随后,通过背对背调解的方式,成功帮助代奶奶与子女重归于好,圆满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难题。

这两起赡养纠纷案件的巡回审判具有深刻且广泛的教育意义。一方面让当事人清楚地认识到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是不可逃避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也让在场的群众通过 “零距离” 体验庭审接受了生动的法治教育,深刻体会到尊老爱幼这一传统美德的重要性。这种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的方式,对于提升农村地区的法治意识和道德观念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筑牢了根基。

责编:王辉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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